中国人民银行关于降低存、贷款利率的通知(200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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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民银行关于降低存、贷款利率的通知(2002年)

中国人民银行


中国人民银行关于降低存、贷款利率的通知

银发[2002]48号

中国人民银行各分行、营业管理部,各政策性银行、国有独资商业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国家邮政局:

  经国务院批准,中国人民银行决定,从2002年2月21日起,降低金融机构存、贷款利率。现通知如下:

  一、降低存款利率。各项存款年利率在现行基础上平均下调0.25个百分点(具体水平见附表1)。

  二、降低贷款利率。各项贷款年利率在现行基础上平均下调0.5个百分点(具体水平见附表2)。个人住房贷款利率相应下调,五年期以内由现行的5.31%降为4.77%,五年以上由现行的5.58%降为5.04%。

  三、降低中国人民银行对金融机构的准备金存款利率、再贷款利率(具体水平见附表3),再贴现利率保持不变。

  四、降低中国人民银行对农村信用社的再贷款利率,二十天以内由现行的2.25%下调为1.71%,三个月以内由现行的2.52%下调为1.98%,六个月以内由现行的2.7%下调为2.16%,一年以内由现行的2.79%下调为2.25%。

  五、相应下调各项优惠贷款利率(具体水平见附表4)。优惠贷款利差补贴标准和补贴办法不变。

  六、现行逾期贷款和挤占挪用贷款罚息利率保持不变。

  七、政策性金融债券(非市场化发行部分)利率相应下调,其中,五年期由现行的4.59%下调到4.32%,八年期由现行的5.04%下调到4.77%。

  中国人民银行各分支行接此通知后,要立即送达所在地各金融机构,并督促按时执行。同时,对利率调整后各方面的反映和有关问题进行调研,并及时上报中国人民银行总行货币政策司(传真:010-66012765)。

  
二○○二年二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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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烟草专卖局办公室关于印发《2005年度中国烟草种植区划工作方案》的通知

国家烟草专卖局


国家烟草专卖局办公室关于印发《2005年度中国烟草种植区划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有关省级烟草专卖局(公司),郑州烟草研究院,中国农业科学院农业资源与农业区划研究所,各有关单位:
根据《中国烟草种植区划项目实施方案》的要求,结合2004年工作进展,国家烟草专卖局制订了《2005年度中国烟草种植区划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现将《方案》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同时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要进一步提高对中国烟草种植区划工作重要意义的认识,切实加强领导,强化措施,按照《方案》的要求,全面贯彻落实。
二、郑州烟草研究院、中国农业科学院农业资源与农业区划研究所等技术负责单位要进一步加强指导、协调和沟通。各相关省技术依托单位要结合本省实际,制订具体的实施方案,于5月底前报国家烟草专卖局科教司。各相关省烟草种植区划领导小组和工作组作为项目的主要组织者和执行者,要统筹规划,周密安排,组织好《方案》的落实,并及时发现和解决实施过程中出现的问题。烟叶产区和技术依托单位要加强协调,强化责任,为项目的顺利实施创造条件。
三、国家烟草专卖局将加大对项目实施的监督检查和考核力度。今年下半年将召开中国烟草种植区划项目工作会和项目研讨会,对项目的有关工作进行专门研讨、部署和检查。





二○○五年五月九日



财政部关于编制2001年中央部门预算的通知

财政部


财政部关于编制2001年中央部门预算的通知
财政部




党中央各部门,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各直属企业,全国人大办公厅,全国政
协办公厅,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解放军总后勤部、总装备部,武装警察
部队后勤部,各民主党派中央,各人民团体: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为了及时向国务院和全国人大报告中央预算的安排情况,现将2001年中央部门预算编制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和原则
2001年中央部门预算的指导思想是:加大预算管理改革力度,严格预算管理,完善和细化预算编制,尽快建立管理规范、结构合理、约束有力、讲求效益,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要求、具有中国特色的公共财政新机制。2001年中央部门预算编制工作应坚持以下原则:
(一)综合财政预算原则。严格按照有关规章制度,统一编制、统一管理、统筹安排各单位预算内、外资金和其他收支,将部门和单位组织的各项收入及安排的各项支出纳入综合财政预算。
(二)收支平衡原则。要体现公共财政的要求,减少和压缩竞争性和经营性领域的财政投入,逐步减少对事业单位的财政补助。各部门应坚持量入为出、收支平衡的原则,从严控制各项支出。预算编制既要体现实际需要,又要考虑财力可能,综合平衡,不编制赤字预算。
(三)统筹兼顾和保证重点原则。部门预算的编制应根据各部门履行的职责、发展目标和现有公共资源的配置情况,在财力可能的条件下,按照有保有压、确保重点支出需要的原则,分别轻重缓急,统筹安排。
二、编报口径
中央各部门要按照财政部制定的统一表格及有关规定,编制反映本部门各项收入和支出的预算。
1.部门预算收入:包括一般预算收入和基金预算收入。一般预算收入主要包括部门及所属事业单位取得的财政拨款、行政单位预算外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基金预算收入是指部门按国家规定取得的各项基金收入。
2.部门预算支出:包括一般预算支出和基金预算支出。一般预算支出主要包括部门及所属事业单位的基本建设支出、挖潜改造和科技三项费用、各项事业费、社会保障支出、行政管理费及其他支出等;基金预算支出是指部门按国家规定从基金收入中开支的各项支出。
三、编制方法
对部门预算中的收入预算、基本支出预算和项目预算,实行不同的编制方法。
(一)收入预算的编制
部门应根据历年收入情况和下一年度收入增减变动因素,测算2001年取得的各项收入(不含国家税收)来源。收入预算要按收入类别逐项测算、编制,其中部门自行组织的行政性收费和预算外收入,要列明具体的单位和项目。
(二)基本支出预算的编制
基本支出预算包括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人员经费包括基本工资、补助工资、其他工资、职工福利费和社会保障费等。人员经费预算应按机构编制主管部门批准的人员编制内的实有人数和国家规定的工资、津贴、补贴标准测算。
公用经费包括公务费、小型设备购置费和修缮费、业务费和业务招待费等。各部门和单位应根据现有的公共资源情况和业务工作性质,按照财政部核定的公用经费单项定额标准和调整系数测算、编制。
2001年行政管理费预算要按照财政部核定的定额标准测算、编制,事业经费的支出标准按照分类的综合定额核定和编制。
(三)项目预算的编制
项目预算的范围包括:
1.行政事业单位公用经费中的大型修缮费、购置费等;
2.列入部门预算中的国家专门设立的事业发展项目支出;
3.基本建设、挖潜改造、科技三项费用、支援农村生产性支出等建设性专项支出。2001年部门预算先对前两部分经费试行项目预算的编制方法,具体填报按照财政部颁布的《中央部门预算项目管理试行办法》和《申报项目范本文件和具体格式》(文件另发)进行填报。部门申报
项目时要进行可行性论证,对提出的项目从技术、财务、成本费用、组织机构、社会效益等方面进行分析,并列入项目备选库,财政部根据各部门事业发展需要和国家财力可能统筹安排。
四、编报时间
为了保证部门预算编制工作顺利进行,各部门编报预算时间统一按下述规定执行。
1.2000年9月20日前,各部门将编制预算的建议数一式两份(附数据盘)报财政部预算司,其中由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局、中直管理局、国家计委、国家经贸委、科技部、国防科工委等部门管理的预算经费的建议数,要同时抄报这些部门。
2.2000年10月15日前,财政部会同有预算分配权的部门,对中央各部门报送的预算建议数进行审核,提出分配意见,财政部汇总并综合平衡后形成预算测算方案,报国务院审定。
3.2000年10月15日至25日,国务院审批财政部汇总的按功能分类的中央支出预算草案和按类别编制的中央收入预算草案。
4.2000年11月20日前,财政部根据国务院的指示,向各部门下达预算控制数。
5.2000年12月5日,中央各部门根据预算控制数编制正式部门预算,一式两份(附数据盘)报财政部预算司。
6.2000年12月25日,财政部将审核后汇总的中央预算草案及国务院直属29个部门的部门预算报国务院审批。
7.2001年1月15日前,财政部将国务院批准的预算草案报送全国人大财经工作委员会和预算工作委员会交换意见,并根据人大意见修改预算草案。
8.2001年2月15日前,财政部正式代表国务院将2001年中央预算草案提交全国人大。
9.财政部在人代会批准中央预算草案30日内批复中央各部门预算。中央各部门应自财政部批复本部门预算之日起15日内,批复所属各单位的预算,并抄报财政部。
五、编报要求
1.各部门应重视部门预算编制工作,切实细化预算项目,科学、合理地编制部门预算。2001年要向全国人大报送国务院29个部门的预算。请各单位认真准备,确保落实。
2.各部门上报的预算建议数要体现国家的有关政策,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相一致,与国家财力相适应。部门预算中的各项数据力争做到有理有据,切实提高部门预算编制的准确性。
3.各部门应认真清理现有的公共资源,按照制定支出标准的要求提供真实的基础数据,科学、合理地排定上报项目的顺序,积极配合、共同做好支出标准测定和部门预算项目库建设工作。
4.有预算分配权的部门(国家计委、国家经贸委、科技部、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局等)应按照编制部门预算的要求,严格执行国务院规定的年初预算指标预留比例,并在统一规定的预算编报时间内将所管理的预算指标落实到具体项目和使用单位。
5.各部门要按照财政部统一规定的时间编制、报送预算,确保中央预算编制工作按期完成。
以上通知,请遵照执行。



2000年8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