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关于改进中央预算收入对帐办法的通知
财政部
财政部关于改进中央预算收入对帐办法的通知
1995年9月26日,财政部
财政部驻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
1994年以来,各地财政监察专员办事机构(原中企驻厂员机构)按照我部有关文件精神,开展了中央预算收入对帐工作,纠正了大量的各级预算收入入库级次相互混淆的问题(以下简称混库问题),维护了正常的财税秩序,成效是明显的。为了适应分税制财政体制的实施,使财政监察专员办事机构更好地履行中央财政监督职责,提高工作效率,经研究,现对中央预算收入对帐工作提出以下几点要求:
一、将收入对帐工作与中央预算收入监督检查结合起来
要改变原有的按月(或季)进行单纯对帐的方法,将收入对帐工作溶汇于中央预算收入的各种日常和专项监督检查工作当中。今后,各地专员办事机构在开展各种形式中央预算收入的财政监督检查工作时,要将预算收入入库级次的检查作为一项重要内容。要在借鉴对帐工作经验的基础上,结合当地实际情况,有选择、有步骤地在中央企业所得税、中央企业兴办的全民所有制企业所得税、中央与地方联营或合股企业的所得税、中外合资企业所得税、区域性银行和非银行金融机构所得税以及各类企业增值税、消费税等项目中确定重点,常年开展税款解缴、征管和入库情况的全方位监督检查。
二、严格执法,及时调整预算收入混库问题
财政监察专员办事机构在各类监督检查工作中发现的预算收入混库问题,均应按《国家金库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通知并督促有关征收机关和金库按规定科目进行更正,并抄送当地财政部门。既要将误入地方金库的收入及时调入中央金库,也要将误入中央金库的收入调入地方金库,有关征收机关和金库应及时将混库更正结果反馈给专员办事机构。
有关部门无正当理由拒绝办理更正的,或无理阻挠更正的,专员办事处要及时向财政部报告。
三、对于无法就地更正的混库问题要报部扣款
对于各类财政监督检查工作中发现的混库问题,应就地及时予以调库。个别因特殊情况无法就地更正的问题,由我部通过财政结算扣回。为了便于我部做好这项工作,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专员办事处应于年度终了后填制《——省(区、市)报部办理混库扣款一览表》(见附表),送当地财政厅(局)核对签章后连同混库原始凭证,于3月底以前报部地方司和财政监督司。
附件:省(区、市)报部办理混库扣款一览表
制表日期:199 年 月 日 金额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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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生混库问题 | 中央收入混入 | | 制发更正通知 | | 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 |
| | | 混库情况说明 | | 未更正原因 | |
| 的缴款书号码 | 地 方 金 额| | 时 间 | | 财政厅(局)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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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 | 财政厅(局)签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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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签章: 经办人: 联系电话:
注:1.“混库情况说明”用于简要说明混库项目、原因及其他有关情况;
2.对于地方财政部门提出不同意见的混库问题,专员办要逐项附报混库证明材料。
关于修订2009年转移性收支科目的通知
财政部 中国人民银行
关于修订2009年转移性收支科目的通知
财预[2009]405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中国人民银行上海总部、各分行、营业管理部、省会(首府)城市中心支行、大连、青岛、宁波、厦门、深圳市中心支行:
根据全国人大批准的《2008年全国预算执行情况和2009年全国预算(草案)》,现对《2009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修订如下:
一、在110类“转移性收入”01款“返还性收入”下新增03项“成品油价格和税费改革税收返还收入”。
02款“财力性转移支付收入”科目名称修改为“一般性转移支付收入”。其下02项“一般性转移支付补助收入”名称修改为“均衡性转移支付收入”。删去05项“农村义务教育补助收入”。07项“缓解县乡财政困难转移支付补助收入”名称修改为“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奖补资金收入”。新增14项“企业事业单位划转补助收入”、17项“村级公益事业“一事一议”奖励资金收入”、18项“工商部门停征两费转移支付收入”、19项“一般公共服务转移支付收入”、20项“公共安全转移支付收入”、21项“教育转移支付收入”、22项“社会保障和就业转移支付收入”。99项“其他财力性转移支付收入”名称修改为“其他一般性转移支付收入”。
在03款“专项转移支付收入”下删去01项“专项补助收入”和02项“专项上解收入”。新增01项“教育专项补助收入”、02项“科学技术专项补助收入”、03项“社会保障和就业专项补助收入”、04项“医疗卫生专项补助收入”、05项“环境保护专项补助收入”、06项“农林水事务专项补助收入”、51项“专项上解收入”、99项“其他专项补助收入”。
二、在230类“转移性支付”01款“返还性支出”下新增03项“成品油价格和税费改革税收返还支出”。
02款“财力性转移支付”科目名称修改为“一般性转移支付”。其下02项“一般性转移支付支出”名称修改为“均衡性转移支付支出”。删去05项“农村义务教育补助支出”。07项“缓解县乡财政困难转移支付补助支出”名称修改为“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奖补资金支出”。新增14项“企业事业单位划转补助支出”、17项“村级公益事业“一事一议”奖励资金支出”、18项“工商部门停征两费转移支付支出”、19项“一般公共服务转移支付支出”、20项“公共安全转移支付支出”、21项“教育转移支付支出”、22项“社会保障和就业转移支付支出”。99项“其他财力性转移支付支出”名称修改为“其他一般性转移支付支出”。
在03款“专项转移支付支出”下删去01项“专项补助支出”和02项“专项上解支出”。新增01项“教育专项补助支出”、02项“科学技术专项补助支出”、03项“社会保障和就业专项补助支出”、04项“医疗卫生专项补助支出”、05项“环境保护专项补助支出”、06项“农林水事务专项补助支出”、51项“专项上解支出”、99项“其他专项补助支出”。
三、已通过原科目办理的收入和支付,请各级财政和国库按上述科目办理相关调账手续。
附件:《2009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修订后转移性收支科目表
财政部 中国人民银行
二OO九年十一月二十日
附件:
《2009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修订后转移性收支科目表
一、收入分类科目
科 目 编 码
科 目 名 称
说 明
类
款
项
目
110
转移性收入
中央与地方共用收入科目。
01
返还性收入
中央与地方共用收入科目。反映下级政府收到上级政府的返还性收入。
01
增值税和消费税税收返还收入
反映下级政府收到的上级政府增值税和消费税税收返还收入。
02
所得税基数返还收入
反映下级政府收到的上级政府的所得税基数返还收入。
03
成品油价格和税费改革税收返还收入
反映下级政府收到的上级政府成品油价格和税费改革税收返还收入。
99
其他税收返还收入
反映下级政府收到的上级政府的其他税收返还收入。
02
一般性转移支付收入
反映政府间一般性转移支付收入。
01
体制补助收入
反映下级政府收到的上级政府的体制补助收入。
02
均衡性转移支付收入
反映下级政府收到的上级政府均衡性转移支付补助。
03
民族地区转移支付补助收入
反映下级政府收到的上级政府的民族地区转移支付补助收入。
04
调整工资转移支付补助收入
反映下级政府收到的上级政府的调整工资转移支付补助收入。
06
农村税费改革补助收入
反映下级政府收到的上级政府农村税费改革补助收入。
07
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奖补资金收入
反映下级政府收到的上级政府的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奖补资金收入。
08
结算补助收入
反映下级政府收到的上级政府的结算补助收入。
09
体制上解收入
反映上级政府收到的下级政府的体制上解收入。
10
出口退税专项上解收入
反映上级政府收到的下级政府的出口退税专项上解收入。
11
化解债务补助收入
反映下级政府收到的上级政府化解债务补助收入。
12
资源枯竭型城市转移支付补助收入
反映下级政府收到的上级政府资源枯竭型城市转移支付补助收入。
14
企业事业单位划转补助收入
反映下级政府收到的上级政府企业事业单位划转补助收入。
15
成品油价格和税费改革转移支付补助收入
反映下级政府收到的上级政府成品油价格和税费改革转移支付补助收入。
16
成品油价格和税费改革专项上解收入
反映上级政府收到下级政府成品油价格和税费改革后增值税、城建税、教育费附加专项上解收入。
17
村级公益事业“一事一议”奖励资金收入
反映下级政府收到的上级政府的村级公益事业“一事一议”奖励资金收入。
18
工商部门停征两费转移支付收入
反映下级政府收到的上级政府的工商部门停征两费转移支付收入。
19
一般公共服务转移支付收入
反映下级政府收到的上级政府的一般公共服务转移支付收入。
20
公共安全转移支付收入
反映下级政府收到的上级政府的公共安全转移支付收入。
21
教育转移支付收入
反映下级政府收到的上级政府的教育转移支付收入。
22
社会保障和就业转移支付收入
反映下级政府收到的上级政府的社会保障和就业转移支付收入。
99
其他一般性转移支付收入
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一般性转移支付收入。
03
专项转移支付收入
反映政府间专项转移支付收入。
01
教育专项补助收入
反映下级政府收到的上级政府的教育专项补助收入。
02
科学技术专项补助收入
反映下级政府收到的上级政府的科学技术专项补助收入。
03
社会保障和就业专项补助收入
反映下级政府收到的上级政府的社会保障和就业专项补助收入。
04
医疗卫生专项补助收入
反映下级政府收到的上级政府的医疗卫生专项补助收入。
05
环境保护专项补助收入
反映下级政府收到的上级政府的环境保护专项补助收入。
06
农林水事务专项补助收入
反映下级政府收到的上级政府的农林水事务专项补助收入。
51
专项上解收入
反映专项上解收入。
99
其他专项补助收入
反映下级政府收到的上级政府的其他专项补助收入。
04
政府性基金转移收入
反映政府性基金转移收入。
01
政府性基金补助收入
反映下级政府收到的上级政府性基金补助收入。
02
政府性基金上解收入
反映上级政府收到的下级政府性基金上解收入。
06
预算外转移收入
反映政府间预算外资金转移收入。
01
预算外补助收入
反映下级政府收到的上级政府的预算外补助收入。
02
预算外上解收入
反映上级政府收到的下级政府的预算外上解收入。
07
地震灾后恢复重建补助收入
01
地震灾后恢复重建补助收入(一般预算)
反映下级财政收到的上级财政通过一般预算安排的汶川地震灾后恢复重建补助。
02
地震灾后恢复重建补助收入(基金预算)
反映下级财政收到的上级财政通过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的汶川地震灾后恢复重建补助。
03
地震灾后恢复重建补助收入(国有资本预算)
反映下级财政收到的上级财政通过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的汶川地震灾后恢复重建补助。
08
上年结余收入
反映各类资金的上年结余。
01
一般预算上年结余收入
反映一般预算资金的上年结余。
02
政府性基金预算上年结余收入
反映政府性基金的上年结余。
03
社会保险基金预算上年结余收入
反映社会保险基金的上年结余。
04
预算外上年结余收入
反映预算外资金上年结余。
99
其他上年结余收入
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资金结余。
09
调入资金
反映不同性质资金之间的调入收入。
01
一般预算调入资金
反映从其他预算调入一般预算的资金。
02
政府性基金预算调入资金
反映从其他预算调入政府性基金预算的资金。
99
其他调入资金
反映其他调入资金。
10
地震灾后恢复重建调入资金
反映因汶川地震灾后恢复重建调入一般预算的预算稳定调节基金和预算外资金等。
01
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
反映因地震灾后恢复重建调入的预算稳定调节基金。
03
调入预算外资金
反映因地震灾后恢复重建调入的预算外资金。
11
债券转贷收入
反映转贷财政部代理发行地方政府债券收入。
01
转贷财政部代理发行地方政府债券收入
反映下级政府收到的上级政府转贷的财政部代理发行地方政府债券收入。
二、支出功能分类
科目编码
科 目 名 称
说 明
类
款
项
230
转移性支出
反映政府的转移支付以及不同性质资金之间的调拨支出。
01
返还性支出
反映上级政府对下级政府的税收返还和所得税基数返还等支出。
01
增值税和消费税税收返还支出
反映上级政府对下级政府的增值税和消费税税收返还。
02
所得税基数返还支出
反映上级政府对下级政府的所得税基数返还。
03
成品油价格和税费改革税收返还支出
反映上级政府对下级政府的成品油价格和税费改革税返还支出。
99
其他税收返还支出
反映上级政府对下级政府的其他税收返还。
02
一般性转移支付
反映政府间一般性转移支付。
01
体制补助支出
反映上级政府对下级政府的体制补助。
02
均衡性转移支付支出
反映上级政府对下级政府的均衡性转移支付补助。
03
民族地区转移支付支出
反映对民族地区的转移支付支出。
04
调整工资转移支付支出
反映上级政府对下级政府的调整工资转移支付支出。
06
农村税费改革转移支付支出
反映上级政府对下级政府的农村税费改革转移支付支出。
07
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奖补资金支出
反映上级政府对下级政府的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奖补资金支出。
08
结算补助支出
反映上级政府对下级政府的结算补助。
09
体制上解支出
反映下级政府对上级政府的体制上解支出。
10
出口退税专项上解支出
反映出口退税专项上解支出。
11
化解债务补助支出
反映上级政府对下级政府的化解债务补助支出。
12
资源枯竭型城市转移支付补助支出
反映上级政府对下级政府的资源枯竭型城市转移支付补助支出。
14
企业事业单位划转补助支出△
反映上级政府对下级政府的企业事业单位划转补助支出。
15
成品油价格和税费改革转移支付补助支出
反映上级政府对下级政府的成品油价格和税费改革转移支付补助支出。
16
成品油价格和税费改革专项上解支出
反映成品油价格和税费改革专项上解支出。
17
村级公益事业“一事一议”奖励资金支出
反映上级政府对下级政府的村级公益事业“一事一议”奖励资金支出。
18
工商部门停征两费转移支付支出
反映上级政府对下级政府的工商部门停征两费转移支付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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